發佈人:陳怡諭  發佈時間:2017/10/5 下午 03:47:14
106學年度七賢國中第7號第1次公告
壹、報名時間:自 106年10月5日 下午 04:00 起 至 106年10月16日 下午 05:30 止
貳、甄試時間: 自106年10月25日 上午 08:30 起
叄、職員甄選內容: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 組長 甄選簡章

一、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甄選人員:
(一)職務編號:A150020
(二)職稱:組長
(三)職系:一般行政職系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五)名額:1名
三、 辦公地點: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三路110號)
四、 應徵資格:
(一)具有一般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並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留職停薪之報考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四)具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網路應用。
五、 工作項目:綜理出納業務、員工薪津給予、清冊鐘點費之編造、統計學生教科書、課雜費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0月16日(星期一)止。
七、 報名方式:
(一)一律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三路110號;電話:(07)5559329#51),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出納組長」,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填寫報名表(請自本校網站首頁下載http://www.chihjh.kh.edu.tw/htdocs/),並繳交下列證件影本(一律使用A4紙張影印,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簽名後,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件。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最後一次之銓審函。
7.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8.經歷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
9.其他與本職缺相關訓練、進修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三)資料不完整或經審查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所繳證件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八、 甄試項目:
(一)電腦測驗:30%(以Word、Excel、網路應用..等為範圍)。
(二)面試:70%(專業知能、工作理念及服務態度等),每人6至10分鐘(視報名人數調整),以報名順序,不另行抽籤。
九、 甄試時間及地點:
1.甄試名單: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甄選,於106年10月23日(星期一)下午6點以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行通知。
2.甄試報到時間:106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8:20至8:30報到完畢,逾時視同缺考。
3.甄試時間:a.電腦測驗:106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至9:00。
b.口試時間:106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9:10起。
4.甄試地點:本校三樓會議室及電腦教室。
十、 錄取名額、方式:
(一)依公務人員陞遷法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惟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候用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
(二)本案錄取人員名單,需俟相關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再另行公告或通知。未錄取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十二、其他事項:
(一)甄試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班時,則考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檢舉電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07-7998675轉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