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人:陳政宏  發佈時間:2017/9/28 下午 04:35:23
106學年度木柵國小第3號第1次公告
壹、報名時間:自 106年10月13日 上午 09:00 起 至 106年10月13日 下午 02:00 止
貳、甄試時間: 自106年10月14日 上午 09:00 起
叄、職員甄選內容: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 年5 月1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43691 號函。
三、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四、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員額控管及考核原則。
五、106年9月5日高市府人力字第10604543300號函及106年09月12日高市府人力字第10604530900號函。
貳、 計畫期間
一、本計畫自高雄市政府核定之日起至107 年7 月31 日止。(本案補助對象係本市106 學年度總班級數9 至20 班之公私立國民小學,以核定時之總班級數為據及教育部偏鄉特色遊學、採外加代理教師推動合理員額專案計畫補助之學校。)
二、本計畫結束、經費來源不足或停止、屆滿六十五歲或當事人不適任時,應即予解僱。
參、甄選員額暨工作地點
編號 校名 參與計畫 地址
1大樹區溪埔國民小學 充實行政人力計畫 84049高雄市大樹區溪埔路43號
2內門區木柵國民小學 偏鄉特色遊學 84552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號
3內門區金竹國民小學 採外加代理教師推動合理員額 84553高雄市內門區金竹里吉民28號
4甲仙區小林國民小學 採外加代理教師推動合理員額 84742高雄市甲仙區小林里五里路24-2號
肆、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以學校行政事務為主,錄取人員之具體工作事項由僱用學校另訂契約,錄取人員不得因個人因素要求更改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
二、工作時間依學校作息時間,每日工作時數以8 小時為原則。
伍、錄取名額
正取4 名,再擇優錄取4 名備取人員,倘本市106 學年受補助之學校約僱人員出缺時,得優先錄用本次甄選之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至107 年7 月31 日止。
陸、甄選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持國外學歷【大學院校以上】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之犯罪紀錄者。
五、報名人員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
柒、報名繳費暨資格審核之時間、地點、方式
一、報名繳費暨資格審核時間:106 年10 月13 日(星期五)上午9 時起至14 時止。
二、報名繳費暨資格審核地點:高雄市鳳山行政中心5 樓第二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 號)。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並辦理資格審查(接受委託,惟現場審查時若有疑義,由委託人自行負責,不得有任何疑義),報名者應檢具相關證件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符者,不接受事後補件。(甄選證於報名完成時當場核發)
四、繳費方式:完成資格審查者現場繳交報名費新台幣500 元整,通過資格審查完畢並完成繳費者,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五、身心障礙考生如有特殊需求時,請填具「應考特殊需求服務申請表」並連同其他佐證資料,於現場報名時一併提出,報名截止後不再受理。
六、資格審查需繳驗表件(含加分人員證件審查):(※符號為「必繳」證件;無※符號者,依考生個人身分資格辦理繳驗。正本驗後發還,影本請考生先自行以A4 白色普通紙影印,並於報名表自行檢視無誤簽名蓋章後,依序排列備妥,俾繳交備查)。
※1.國民身分證(或其他具照片之身分證件,例如健保卡、駕照、有效期限護照)正本及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各1 份或經原核發學校驗證核章之影本。【持國外學歷(大學院校以上)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正本及影本各1 份。】
※3.報名表及簡要自述1 份(請雙面列印)、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2 張。
※4.切結書正本1 份。
5.委託他人報名者應檢附委託書正本1 份(受委託者亦應攜帶具照片之身分證件,如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或有效期限護照擇一)。
6.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正本及影本各1 份。
上述應檢附之文件,請於審查時備妥,如有偽造或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若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木柵國小張主任,電話:07-6681183 分機40、24。
捌、甄選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本次甄選分為「電腦能力測驗」及「面試」兩部分。
(一)電腦能力測驗:Excel、Word。環境設定: Windows10、Office2016,輸入法以微軟新倉頡、大易、微軟新注音為主,其他輸入法請自備光碟。
(二)面試:表達能力、表達內容兩項,每人6 分鐘(5 分鐘按鈴1 次提醒,6 分鐘按鈴2次面試結束)。
二、時間
(一)電腦能力測驗:106 年10 月14 日(星期六)上午9 時開始。
(二)面試:106 年10 月14 日(星期六)上午9 時開始。
各試場甄選順序及時間於106 年10 月13 日(星期五)下午7 時以後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kh.edu.tw)及內門區木柵國小網站(http://www.mza.ks.edu.tw/)公告。
三、試場地點
高雄市立內門區木柵國民小學(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 號),地圖及交通方式詳見附件1。
四、成績公告:106 年10 月14 日(星期六)下午8 時以後公告。
上開訊息皆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kh.edu.tw)網站及內門區木柵國小網站(http://www.mza.ks.edu.tw/),請自行上網查閱,另行寄送成績通知。
玖、成績計算與錄取標準
一、成績計算方式(含加分項目)
電腦能力測驗及面試分數各為100 分,電腦能力測驗佔40%、面試佔60%。總成績=電腦能力測驗×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取至小數點第3 位,第4 位四捨五入)。
二、錄取標準
(一)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總成績相同者,依面試成績高低排列,如再相同者,則於分發現場抽籤決定分發順序。
(二)電腦能力測驗或面試有一項(含)以上未達70 分者,不予錄取。
拾、成績複查及錄取名單
一、成績複查:考生應在106 年10 月16 日(星期一)上午9 時至中午12 時,檢附甄選證正本、具照片之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或有效期限護照擇一)正本及複查費(100 元),親自至高雄市鳳山行政中心2 樓第四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 號)申請成績複查,逾期或程序不合者,均不予受理。申請複查成績,僅針對登錄、計算部分處理審視,不得要求重新評閱、閱覽或複印評分表。
二、錄取及備取名單於106 年10 月16 日(星期一)下午5 時後,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kh.edu.tw)及內門區木柵國小網站(http://www.mza.ks.edu.tw/),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拾壹、分發
一、錄取者及所有備取人員請於106 年10 月17 日(星期二)上午10 時至高雄市鳳山行政中心5樓第二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 號)辦理選填志願服務學校作業(上午9 時50分報到),唱名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參加分發人員備妥甄選證及具照片之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或有效期限護照擇一)正本到場參加,委託他人者應具甄選證、委託書及雙方具照片身分證件正本供驗。
二、選填志願方式:正取人員依成績高低依序選填服務學校,選定後不得反悔;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放棄後,依備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不得要求調整、保留或延後,否則以棄權論。經確認錄取人員,請依規定繳交報府相關資料至所選填服務學校。
拾貳、待遇
一、以約僱五等280 薪點(約月薪33,908 元)計酬,採月計為原則,亦得視實際需要以按日計酬。
二、另享有勞健保、離職儲金;另106 年度終工作獎金須當年度12 月續僱在職者且僱用學校106學年度續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並俟該署經費核撥後,方得給付,惟不支地域加給、兼職車馬費或交通費。
三、本計畫所僱之約僱人員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等相關規定,得按在職月數比率核給慰勞假,惟不予發給補助費。另渠等人員亦不適用俸給、考績、退休、撫卹及公務人員保險等法規之規定。
拾參、任用及考核
一、經分發者,其僱用名冊應依規定報高雄市政府,並俟核定後,再由各錄取學校通知報到(報到時需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未於指定日期時間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僱用期限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期限為準(最長至107 年7 月31 日止),惟若因經費來源不足即停止僱用。
二、僱用主體:以需求學校為僱用主體,若原需求學校107 學年度仍獲核定為行政人力需求學校,其僱用人員經考核成績優良者,可免參加107 學年度甄選,由學校續予僱用;若原需求學校107 學年度未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補助,不再續僱,但僱用人員經原需求學校考核成績優良,且本市其他需求學校尚有缺額可供遴用者,得列入其他需求學校優先遴用名冊。
三、考核:依據「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員額控管及考核原則」,由各校逕予辦理。
拾肆、附則
一、本次聯合甄選相關訊息公告網站:高雄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kh.edu.tw/)。
二、本案錄取人員名單,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三、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其已僱用者,應予解僱,並應繳回已領之薪資:
(一)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消極任用資格者、或依內政部訂定之「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 條」規定查閱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
(二)自始不具甄選資格(含相關證件已逾期或失效者)而隱匿實情、或所繳證件及所載資料事後經查明有偽造或不實、或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各階段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
(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者。
(四)持國外學歷證件者,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國外學歷採認有不符或不予認定之情形者。
四、本案僱用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俸給、考績、退休、撫卹、保障、保險法等法規之規定。
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悉公布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不另行個別通知。
六、因應各項防疫措施,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可視實際需要公告於網站。
七、政風專線:(07)7995678 分機3152~3157。聯絡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及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布欄。
校名 地址 分發人員預定工作內容
(一)大樹區溪埔國小 高雄市大樹區溪埔路43號
1.圖書管理、獎狀列印。
2.財產管理系統維護。
3.各項活動成果宣傳管理。
4.午餐食材登錄檢驗。
5.文書公文系統管理。
6.學校其他交辦事項。
(二)內門區木柵國小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號
本校缺額為教育部特色遊學充實行政人力員額,遂該員需協助特色遊學相關行政工作及課程內容安排,相關工作內容如下:
1.本校校網相關特色遊學規劃及維護。
2.遊學課程接洽、安排與指導,半日遊、一日遊和二日遊等遊程。
包含:食農總舖(在地食材、廚藝)、有機生態(植栽、木柵三寶)、藝文深耕(宋江&西拉雅&教會文史、竹編、合唱-族語教導、直笛、蝶古巴特、閱讀)特色遊學的指導與規畫。
3.與社區、機關團體單位聯繫、邀請和建置互動網絡。
4.特色遊學檔案、影像建置彙整及成果(含合唱CD)發表。
(三)內門區金竹國小 高雄市內門區金竹里吉民28號
1.校務評鑑資料整理、建檔。
2.圖書室管理、書目建檔。
3.協助各處室行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四)甲仙區小林國小 高雄市甲仙區小林里五里路24-2號
1.協助圖書室管理。
2.協助文書處理相關業務執行。
3.協助學校各項活動支援、各處室行政事務工作。
4.其他學校臨時交辦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