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人:張凱琳  發佈時間:2019/4/26 下午 02:11:00
107學年度中正高中第13號第1次公告
壹、報名時間:自 108年4月26日 下午 02:00 起 至 108年4月30日 下午 04:30 止
貳、職員甄選內容: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108年度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及僱用期限: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3名。
(二)僱用期限:本職缺係代理育嬰留職停薪職缺,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0年7月29日止。惟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回職復薪,則無條件解僱。
三、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練電腦中文輸入、Word、Excel文書處理及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
(三)具公務機關(學校)工作經驗者尤佳(需檢附證明)。
四、工作內容:高中部獎懲、出勤管理、整潔秩序評分、志工服務時數管理、就學貸款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薪資報酬:220薪點(新台幣27,434元整,內含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之費用)。
六、報名方式:一律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不接受通訊報名)。
(一)報名日期及時間:自108年4月26日起至108年4月30日止,早上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逾時概不受理。
(二)檢附報名資料親至本校人事室報名(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後棟1樓;電話:07-7491992轉8701、8703 )。
(三)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校網站(http://www.cchs.kh.edu.tw/index.php#)下載。
七、報名須檢附資料如下:請提交正本核驗,證件影本請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
(一)報名表(含簡要自述)。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相關經歷證件。
(五)其他證照。(無則免附)
八、甄選方式:書面審查資料,符合需求者,擇優參加面試。面試每人以8至10分鐘為原則,以報名順序依序面試,不另行抽籤,並視報到人數調整面試時間。
九、甄選時間、地點:
(一)經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甄選,名單於108年5月3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甄選報到時間:108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8:30~8:50親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之證件(如駕照、健保卡等)至本校人事室報到完畢。
(三)甄選時間:108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起。
(四)甄選地點:本校教室或會議室(另行通知)。
(五)錄取方式及通知:
(六)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3名,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本項職務出缺或本校其他相當之職缺,得由備取人員遞補。惟甄選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七)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相關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另行公告或通知。
(八)正式錄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十、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附錄一】 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節錄):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