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旗津區中洲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2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一次公告 壹、依據: 一、教育部訂頒「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訂頒「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甄選作業規範」。 貳、甄選名額及代理期限: 一、名額: 1.學前特教代理教師正取2名。(學前特幼實缺1名、育嬰留職停薪懸缺1名) 2.普幼班代理教師正取1名。(育嬰留職停薪懸缺1名) 二、聘任期限: 1.學前特教代理教師正取第1名者(代理學前特幼實缺),其聘任期限自102年8月23日起至103年7月7日止。 2.學前特教代理教師正取第2名者(代理育嬰留職停薪懸缺),其聘任期限自102年8月23日起至103年1月27日止。 3.普幼班代理教師其聘任期限自102年8月23日起至103年1月27日止。 (第2項及第3項之受聘代理教師,聘期中若請假教師復職上班,自原教師上班日起,即聘約終止,無條件離職;若請假教師延長請假,得延長代理期間至102學年度下學期上課日結束止) 參、待遇: 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規定依學歷敘薪。 肆、工作內容與地點: 一、工作內容: 1.學前特教代理教師:主要負責幼兒園特教班教學、普幼班融合教學及相關行政工作。 2.普幼班代理教師:主要負責幼兒園普幼班教學、特幼班融合教學及相關行政工作。 二、工作地點:中洲國民小學。 伍、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及有損師道之不良紀錄者。 (三)男性須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者。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在台灣地區設籍已滿十年者。 (五)退休教師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規定不得報名。 二、一般條件:學前特教代理教師需具有學前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書;普幼班代理教師需具有合格幼兒園教師證書。 三、最低錄取標準: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三、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請附中文譯本及駐外單位查證屬實公文書。 陸、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第一階段資格及學經歷審查: (一)審查方式:國民身分證正影本一份、合格教師證書正影本一份、學經歷證件正影本一份、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正本一份、個人教學簡歷或檔案(以乙冊為限)。 (二)依資格及學經歷審查。 二、第二階段試教及口試:試教成績佔總成績60%及口試成績佔總成績40%。 (一)試教口試時間:8月5日(一),依本校公告時間(暫訂13時00分開始),排定順序口試及試教。 1.試教及口試時間每人20分鐘,先試教,試教完成後接著口試。 2.試教12分鐘,報考學前特幼教師代理者以學前特幼生為試教對象,報考普幼班教師代理者以普幼班學生為試教對象教學;內容為報考領域之課程,請自選版本及單元(自編教材亦可),並準備教案一式三份。 3.口試8分鐘(以自我簡介、專業知能為主)。 (二)請於12時30分前報到。 (三)考試地點:中洲國小一樓圖書分館。 (四)準備地點:中洲國小一樓玄關。 柒、報名方式 一、簡章索取:即日起至公佈於高雄市教育局網站http://employ.kh.edu.tw/public/及高雄市中洲國小國小網站首頁最新消息 http://school.kh.edu.tw/view/index.php?WebID=113&MainType=HOME。報名相關表格資料,請上網自行下載使用。 二、限本人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須繳交委託書,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三、報名費用:繳交報名費600元。 四、報名時間、地點:8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至中洲國小人事室辦理。 五、連絡電話: (07)5712225轉751人事室。 六、中洲國小地址: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二路275號。 捌、報名程序 一、填具報名表(附件一)一份,請至中洲國小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 二、繳驗證件及相關文件:第一至四項請自備影本乙份,正本驗訖即發還,影印本存查。 (一)最高學歷證明書。 (二)依報考類別為學前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書或合格幼兒園教師證書。 (三)國民身分證。 (四)經歷證件正影本一份。 (五)最近正面脫帽二吋相片一式一張(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六)男性繳驗退伍證或無服兵役證明者。 (七)其他與教學有關證件及優良事蹟證明文件。 (八)個人教學檔案(以乙冊為限)。 (九)代理或代課服務證明。 (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正本一份 玖、錄取之注意事項 錄取名單於8月6日(二)12時前張貼中洲國小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公告【網址 http://school.kh.edu.tw/view/index.php?WebID=113&MainType=HOME】及並公告於高雄市教育局之網站 http://employ.kh.edu.tw/public/。 拾、聘用 一、總成績相同者,以試教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資積評分再相同者,由教評會決議。 二、凡經甄試合格之錄取人員,須提交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正式聘用。 三、錄取人員請於8月7日(三)上午9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簽約手續,逾時未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錄取人員聘任後,如發現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1至8款情事或繳驗不實證件者,錄取無效,不得異議。 拾壹、附則: 一、錄取應聘人員應參與教育局及各校辦理之各項活動,本校並保有依行政及教學所需調整行政及教學職務之權利。 二、如有任何疑義請利用查詢及申訴專線:中洲國小人事室(07)5712225轉751或高雄市教育局政風專線(07)3315778及信箱:高雄郵政第1890號信箱。 三、因颱風、豪雨、地震等天災,且經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甄選日期工作順延,順延日期另行通知應試人員,並於本校網站公告之。 拾貳、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