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旗山國民中學 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一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第4次公告) 暨生活科技科第一次代理教師甄選(第2公告)簡章 內容如下 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一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第4次公告) 暨生活科技科第一次代理教師甄選(第2公告)簡章 壹、依據:教育部訂頒之「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貳、應甄資格: 一、基本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應甄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具有中等學校報考領域專長之合格教師證書者(生活科技科適用)。 (二)具有修畢中等學校報考領域專長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生活科技科適用)。 (三)具有大學畢業證書。 (三)體育專長項目須檢附專任教練證。 ※凡以國外學歷為甄選資格者,須符合上述應甄資格,並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持相關證件。 參、報名: 一、時間:102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止。 二、地點:高雄市立旗山國民中學人事室(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42號,電話07-6612650轉510)。 三、方式:限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四、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一份(報名表可至本校網站/人事室文件下載或親自領取,報名表上請貼半年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一張)。 (二)檢驗下列證件:(請分別備妥正本及A4影印本乙份,正本驗訖發還,影本乙份備查) 1、國民身份證。2、畢業證書。3、男性加驗退伍證明或無兵役義務證明(有兵役義務者不保留錄取資格)。 (三) 發給甄選證。 (肆、甄選: 一、日期:102年8月6日(星期二)下午1:30分起。(甄選序號依照報名順序) 二、地點:本校指定教室(公告於教學大樓穿堂)。 三、甄選類科、名額: (一)國文科: 代課1人,每週20節,代課期限自102年8月30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 代課1人,每週15節,代課期限自102年8月30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 (二)特殊教育科:代課2人,每週20節,代課期限自102年8月30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 (三)英文科:代課1人,每週12節,代課期限自102年8月30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 (四)數學科:代課1人,每週15節,代課期限自102年8月30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 (五)理化科:代課1人,每週12節,代課期限自102年8月30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 (六)表演藝術科:代課1人,每週17節,代課期限自102年8月30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 (七)生活科技科:懸缺1人,代理期限自102年8月23日起至103年7月7日止。
四、甄選方式: (一)試教10分鐘,口試5~7分鐘。 (二)試教範圍(自選單元): 國文科:康軒版第3冊。 英文科:康軒版第3冊。 輔導活動科:康軒版第3冊。 理化科:翰林版第3冊。 生活科技科:翰林版第3冊。 特殊教育科:自備課程。 歷史科:翰林版第3冊。 童軍科:康軒版第3冊。 健康教育科:康軒版第3冊。 數學科:康軒版第3冊。 體育科:康軒版第3冊。 表演藝術科:翰林版第3冊。 生活科技科:翰林版第3冊。 五、成績計算: (一)試教70%;口試30%。 (二)依序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三)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四)甄試成績同分時,以試教成績較高者為優先。 (五)甄選成績提教評會審定後公告錄取名單。 伍、放榜:於102年8月6日(星期二)下午17時30分前,公告於本校公佈欄、本校網站與教育局網站。 陸、注意事項: 一、經公告錄取代理教師,請於102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10時前持國民身分證及學經歷證件正本至人事室報到。 二、本校公布正取人員,如正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報到,逾期以棄權論,本校依成績次高者遞補。 三、本市自99學年度起停止辦理代理教師成績考核,並依學歷及主管機關規定敘薪。 四、考試當天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停止上班,考試順延至上班日舉行,不另行通知。 柒、其他:為使甄試作業公平、公正、公開,特設檢舉專線電話﹕07-3315778及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1890信箱。 捌、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