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人:林沛芝  發佈時間:2021/5/6 下午 03:24:39
109學年度鳳雄國小第5號第1次公告
壹、報名時間:自 110年5月7日 上午 09:00 起 至 110年5月12日 下午 04:00 止
貳、甄試時間: 自110年5月19日 上午 10:10 起
叄、職員甄選內容:一、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及「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等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聘人員(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缺)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四、僱用期間:自高雄市政府函核定之日起(人員實際報到之日)至111年1月3日止。若因違反聘約、聘用原因消失(如:留職停薪人員提早復職)、或聘用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地點:高雄市燕巢區鳳雄國民小學(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加路52號)
六、報酬:月支約聘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4,916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性侵害、騷擾及霸凌等犯罪紀錄。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具有護理師證書者。
(四)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八、工作項目:
(一)學生緊急意外或事故發生時協助處理。
(二)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
(三)辦理學校慢性病、傳染病防治工作業務。
(四)處理並執行護理師相關公文及業務。
(五)兼辦午餐執行秘書相關業務。
(六)其他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檢具報名文件送達或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約聘人員(護理師)甄選」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甄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二)報名表暨附件(請至本校網站學校訊息公告下載使用)。
繳交以下證件影本(請均以A4紙張影印,影本上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報名表。
2.國民身份證。
3.個人簡要自傳。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護理師證書。
6.切結書。
7.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正、反面(例如服務證明書或在職證明)。
8.退伍令及免役證明(無者免繳)。
9.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10.原住民身分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繳)。
(三)符合應徵資格甄試人員名單,於110年5月18日(星期二)張貼公佈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十、甄試方式:
口試(佔甄選總成績 100%):含專業知能、工作理念、服務態度等。(每人約5至8分鐘),並視報到人數調整甄選時間。
十一、甄試時間、地點:
(一)甄試報到時間:110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 9:40 前於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並於報到時出示國民身分證或具照片之其他證件(如駕照、健保卡)及繳驗報名文件正本,俾利查驗身分,逾時視同缺考。
(二)甄試時間:110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10起。
(三)甄試地點:本校2樓會議室。
十二、甄選結果:
(一)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 1 名、備取2名,惟甄選成績未達 70分者不予錄取。
(二)正、備取人員名單於 110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於本校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甄選網站公布,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名單,依權責規定需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俟生效後再另行通知報到。
(四)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五)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三、其他事項:
(一)逾期報名(以郵戳為憑)、檢附資料不齊全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
(二)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上課時,則考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