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公告

發佈人:吳虹儀  發佈時間:2026/3/10 上午 09:34:05
114學年度林園高中第19號第1次公告
壹、報名時間:自 115年3月10日 上午 09:30 起 至 115年3月17日 下午 05:00 止
貳、甄試時間: 自115年3月19日 上午 09:00 起
叄、職員甄選內容:高雄市立林園高級中學文教行政職系幹事甄選簡章

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二、甄選職務:
(一) 職務編號:A600210。
(二) 職稱:幹事。
(三) 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四) 職系:文教行政職系。
(五) 名額:正取1人,備取2人。
三、辦公地點:高雄市立林園高級中學(地址: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481號)。
四、應徵資格條件:
(一)需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於報名截止日前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對學校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且具備電腦操作知能(熟練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網路應用能力者尤佳)。
五、工作項目:
(一) 安排代導師、代導師費、代導師鐘點費
(二) 社團國、高中相關簿冊、鐘點費
(三)教育儲蓄戶帳戶管理及帳務相關核銷
(四)就學貸款業務 工作內容 5. 畢業相關業務
(五)協助訓育組
(六)高中出缺、曠課及請假相關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時間:自本校簡章上網公告之日115年3月10日(星期二)起至115年3月17日(星期二)止。
七、報名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線上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內容應包含個人特質、工作經歷與表現、報考動機與未來工作期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應徵請上傳下列資料(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並簽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或蓋章後掃描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全不符合資格):
1.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ly.kh.edu.tw人事公告下載,正本甄選當日報到時一併繳交。
2.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8.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語文考試者(無者免附)。
9.擬調任職務職系專長之佐證資料。(如依職系專長調任本職系職務者應附)
10.其他相關證書(無者免附)。
八、資格審查: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齊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九、甄選方式及程序
(一)甄選項目:面試100%
儀態(含舉止、態度及禮貌等)、專業知識及經驗(含問題判斷及分析等)、應對能力及團隊共識(含語言及肢體表達)、工作態度(含行政倫理、工作熱忱及服務態度)等項評定成績。
(二) 甄選時間:115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09:00起
(三)參加甄選人員編號、名單、地點及注意事項於115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應徵人員自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十、錄取作業事項:
(一)正取1人、備取2人,應徵人員面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屆時再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十一、注意事項:
(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所繳證件如有虛偽不實或自始未具資格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參加甄選人員自行負責。
(三)連絡電話:(07)6412059分機700、701人事室吳主任(報名事宜)、分機300學務處陳主任(工作內容)。
(四)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高雄市政府宣布放假時,則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參加甄選人員自行上網查閱。